男子宣称有“关系房” 伪造购房合同骗十万首付
2013年11月19日 14:12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家住桐梓的刘女士在贵阳买房,不料被一位自称是售楼人员的男子忽悠,10万余元首付打水漂。昨日,这名男子被南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2岁的帅某是遵义人,年初他曾联系刘女士来贵阳看房,但刘女士嫌房价高、不想买。于是,帅某谎称自己的姐夫是房开领导,申请了一套110平方米的特价房,每平米仅需2980元。如果刘女士要这套房子,需要先交10万余元首付款,并且单独给自己的姐夫5000元好处费。
刘女士听后心动,加上看到帅某拿出的买卖合同比较正规,还盖有房开商以及法人代表的公章,合同页数也是对的,随后于今年9月14日与帅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帅称,15天后上网可查到房子。10月20日,刘女士带着她与帅签订的合同来到贵阳该楼盘售楼中心,这才发现她与帅某签订的合同是假的,随后报了警。
落网后,帅承认合同以及合同上的法人章都是伪造的,骗来的钱用于赌博。
据了解,一般房地产公司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员工私自收取客户钱财,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地方,有专人与其签订。 (曾丹 本报记者 汤利)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