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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乘车从邻座捡四千元 拒绝归还失主获刑半年

2013年11月19日 14:21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遵义县一农妇乘车回家途中,在车厢内捡到邻座掉下的4050元现金,并拒绝归还失主。近日,她被法院认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金。

  这名妇女姓马,是遵义县某镇人。今年5月,她乘坐中巴车回家途中发现,邻座的杨某睡着后,身上的钱包滑落。马某悄悄将钱包捡起,装入自己的塑料袋中。

  捡到钱包后,马某打算提前下车。这时,杨某醒来,发现钱包不见,便说“丢了钱包,得到者主动归还,将不追究责任”。见无人响应,杨某恳请司机留下全车乘客,同时报警。民警赶来后,重复杨某之前的表态,但仍无人响应,只好进行盘查。民警发现马某神情紧张,在对她进行检查后,找到了杨某丢失的钱包,里面装有4050元现金。

  事后,马某被遵义县警方刑事拘留,并由遵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本月17日,遵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马某明知他人财物却欲据为己有、拒绝归还,依法认定为盗窃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处罚金2000元。(张钉铭 本报记者 黄黔华)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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