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牟利 获刑5年6个月
2013年11月19日 15:3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达州一国土所工作人员熊某在负责拆迁安置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假安置信息帮助他人骗得安置房并非法出售、占有房款66000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4万余元。近日,熊某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安置房屋并将非法房款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了贪污罪,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唐文琴 彭雪芹 记者 黄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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