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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无证酒驾车祸去世 女子争取到1万元补偿

2013年11月19日 15:51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丈夫酒后无证驾驶发生车祸去世,她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0万元。按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酒驾都属保险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在庭后给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打动了保险公司,为她争取到1万元补偿款。昨天下午,外地来常打工的李女士从金坛法院法官手里领到了这笔额外的补偿款。

  今年3月19日,李某的丈夫秦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与金某驾驶的拖拉机相撞,不幸身亡。因秦某的摩托车投保了交强险,李某和3个未成年子女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意外伤害死亡保险金10万元。

  因秦某是酒驾,且无证驾驶,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庭审中,法官本可直接判保险公司不负有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考虑到秦某作为家中顶梁柱,突然离去后老弱妇孺的生计,心里就沉甸甸的,在情感上有失公允。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给保险公司出具一份司法建议书,指出秦某虽然没有驾驶证,但其摩托车办理了行驶证,且秦某多年按时缴纳保险、从未出过险情。这次出事后,秦某家中失去了顶梁柱,经济状况非常困难,希望保险公司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原告适当的补偿。

  11月18日,保险公司向承办法官反馈消息,省公司领导经过讨论后决定给予原告1万元经济补偿。

  得到消息,承办法官遂打电话联系李某,告知其坚持诉讼请求的诉讼风险,询问其是否同意接受被告1万元的补偿。李某认为既然投保了就要获得全额赔偿。承办法官对其耐心劝导正是由于秦某饮酒驾驶自身负有很大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法律和保险合同完全可以拒赔,现在考虑到你的实际困难,法官积极做保险公司的工作才换来的这些补偿。听了法官解释,李某从激动中慢慢平静了下来,不再一味强调全额赔偿,表示与家人商量一下是否接受补偿。

  昨天下午,李某和保险公司代理人一起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并签收了调解书,保险公司答应在本月底前补偿原告1万元。李某一再感谢承办法官为其考虑。

  (陈德严 殷益峰)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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