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两男子采用非法拘禁、恐吓手段讨赌债被判刑

2013年11月20日 10:13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甘肃平川男子崔某、周某聚众赌博,并非法拘禁欠债人要赌债,采取将欠债人欲投入黄河的方式恐吓其还清赌账。11月19日记者获悉,崔某、周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和赌博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2年9月25日,被告人崔某、周某等人在路上看见欠他们2万元赌债的赵某正准备乘车离开,即强行将赵某从车上拽下,向其索要赌债。其间,周某叫来被告人小崔帮忙,小崔又叫来小宋和王某帮忙。因索要赌债未果,几人将赵某强行拽上车,拉到靖远县三滩黄河大桥下,采用殴打、持刀威胁及欲将赵某投入黄河的方式恐吓其还清赌债,赵某被迫叫来朋友担保还款后才得以脱身离开。

  被告人崔某、周某等人于2012年8月份开始在梁某等人经营的酒吧内多次充当“点子公司”,组织他人以“摇碗子”、“猜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

  平川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周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进行殴打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同时被告人崔某、周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罪,而为他们赌博提供场所的梁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崔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和赌博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罚金2万元;周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和赌博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万元;为他们赌博提供场所的被告人梁某等二人以开设赌场罪,被分别判处管制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几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管制、并处罚金等刑罚。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