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请客豪饮啤酒 酒后疯狂超车肇事获刑
2013年9月6日晚22时许,货车司机罗西驾驶着货车在沪蓉高速上行驶并超越了前面的“丰田”小轿车,谁想“丰田”不甘落后再次超越货车,“丰田”超车成功后在货车前突然刹车,货车避让不及就直接向小车车尾撞去,罗西还未缓过神来,“丰田”又急驶而去。是什么原因让“丰田”如此疯狂?
仁恒苏,男,42岁,重庆市人,汉族。2013年9月6日19时许,仁恒苏在蓬溪县某火锅宴请客户,席间仁恒苏招待客人十分热情,陪着客人喝了不少啤酒。饭局结束后仁恒苏又带着客户去歌城唱歌,就这样仁恒苏又再次喝了啤酒。
22时许,饮酒后的仁恒苏不顾朋友劝阻,从蓬溪县城驾驶“丰田”小轿车经沪蓉高速送人到大石镇,一路上没出什么事故。但是酒后的他在返回途中却走错了路,向沪蓉高速公路往成都方向行驶。货车司机罗西驾驶着货车在沪蓉高速上行驶并超越了前面的“丰田”小轿车,谁想“丰田”不甘落后再次超越货车。“丰田”超车成功后在货车前却突然刹车,货车避让不及就直接向小车车尾撞去,罗西还未缓过神来,“丰田”又急驶而去。
缓过神来的罗西立即报了警,仁恒苏在沪蓉高速公路红涪收费站下站时,被民警挡获。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仁恒苏体内抽取的血样进行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9.0mg/100ml。
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仁恒苏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鉴于仁恒苏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并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根据被告人仁恒苏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判决仁恒苏犯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特约记者 陈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