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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严打环境污染犯罪:今年已抓获嫌疑人62名

2013年11月20日 12: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天津11月20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20日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按照天津市公安局依法严打环境污染犯罪工作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实施精确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该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起,抓获嫌疑人62名。

  据介绍,天津市各级刑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他们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公安部的工作要求,准确认定事实,区分罪与非罪,进一步提升打击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精确性。

  同时,深化线索摸排工作,紧紧围绕内河、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部位以及化工、造纸、医药、印染、采矿、冶炼、垃圾处理等重点行业,不间断地开展滚动式排摸,依法深挖细查,坚持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对每一起案件线索,组织专门力量核查,坚持一查到底;对重大案件,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确保及时破案,消除恶劣影响。

  行动中,天津公安静海分局已破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4起,抓获嫌疑人25名,其中6名被批准逮捕。孙某在静海县大邱庄镇大屯村与部分家庭成员经营镀锌厂,自今年7月11日开始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渗井中。经检测,污水中重金属铬含量超标450余倍。7月26日,孙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现已被批准逮捕。

  工作中,公安机关注重与环保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起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有效提高了环保行政执法权威和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

  今年8月,天津市西青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在王稳庄镇检查时,发现4家五金加工厂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经鉴定,废水中重金属锌和PH、COD/总磷超标几十至数百倍不等。随后,西青区环保局将案件移交公安西青分局处理。分局迅速组织刑侦支队和辖区派出所展开侦查,先后将嫌疑人宋某、韩某抓获归案,另外两名嫌疑人投案自首。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刑侦部门不断强化对环境污染案件的监督指导,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办的问题。对污染情况严重、案件线索多、办案数量少、群众意见大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指导属地公安分局依法履行打击职责。对跨行政区域或影响较大的案件,由刑侦局指定管辖或者直接侦办,打破地方干扰和保护。

  天津各属地公安分局也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问题的复杂性、敏感性,认真把握政策,严格宣传纪律,防止环境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迭加、发酵,进而引发不稳定事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5月9日,天津公安北辰分局接报警称:一辆大罐车正在向南麻疸村村南的排水渠排放工业废酸。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排放废酸的赵某抓获。分局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成立专案组全力攻坚。经缜密侦查,民警将嫌疑人宋某等5人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至5月间,宋某雇用赵某等人,在天津市东丽区、北辰区、宁河县的多家工厂拉运废酸共约2000吨,后将废酸排放到南麻疸村的明渠内。经环保部门评估,排放的废酸属于危险废物,造成水体污染。现宋某等人已被依法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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