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时评:遍地广场舞应以“不侵权”为底线

2013年11月20日 13:1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江苏泰州市民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外的空地上,取车时发现前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锻炼重地,请勿停车”。纸条被透明胶带贴了左一层右一层,车主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清理干净。在这个小区,曾有人用塑料袋装水扔进跳舞人群,还有住户扔过垃圾,也有住户实在受不了楼下噪音,把房子卖掉搬走了。(11月19日《现代快报》)

  杨朝清:在城市社区,公共空间对所有居民开放,每一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换言之,公共空间并没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如果没有特别的社会契约,不能成为大妈们专属的广场舞场地。就此而言,“锻炼重地,请勿停车”缺乏合理性与正当性,是一种封闭的社会排斥行为,是公共精神缺失的产物。

  张军瑜:如果因为大跳广场舞,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和生活,明显就是一种私行对公域的侵犯。这种侵犯和商业噪音、建筑噪音对居民生活的侵犯,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李先梓:其实,大妈们只需把跳舞时间缩短一点,把音乐音量调低一点,在接到投诉抗议的时候态度温和一点、谦逊一点,至于把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程度吗?有些大妈老觉得,跳舞时间短了、跳舞地方小了、伴舞音乐小了不过瘾。可你要知道,你的“过瘾”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不堪的基础之上啊。

【编辑:白琥】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