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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人性化执法别成人情化执法

2013年11月20日 13:1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四川安岳“美女城管”熊朝蓉“微笑执法”和北京丰台城管赵东旭“难抵孩子眼神弃扣游摊”,近日成了城管“去妖魔化”的标杆性事件。这两个事件都是执法态度和执法理念转变的重要表现,但笔者认为仅依靠微笑和同情的“软执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究其根本却是治标不治本的。要将全新执法理念进行到底,必须把握好度,将规范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相结合。

  无序的小摊小贩确实影响了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但他们同时也是城市的弱者,需要社会的理解与关注,这导致执法部门陷入了“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对于流动摊位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予以管理,划出一定的范围、空间场地,定点、定人、定地允许摊贩开展正常经营,以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兼顾社会管理秩序及交通秩序。疏堵结合不仅可以彰显社会城市管理的魅力,也减少了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与不执法、同情执法的尴尬局面发生。

  熊朝蓉和赵东旭被关注,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执法主要体现在执法程序和执法手段上,而不是该批评教育的不教育,该接受处罚的不处罚,任由违法行为存在和泛滥,是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融入执法过程的人文关怀。需要注意的是,不应该把人性化执法和人情化执法混为一谈,假如滥用人文关怀或者碍于情面对执法对象包庇、纵容,视而不见违法违规行为,这样的执法就是人性化执法的异化,是人情化执法。

  公平、公正、理性、平和是法治必然要求,现代法治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能对一部分人实行人性化执法而对另一部分人不实行人性化执法,从而亵渎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要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执法程序、职责、权限、隶属,对于人性化也不宜无限放大,因为人性化本是法律自身原有之意。强调人性化执法,事实上也是对社会存在的一些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的纠正。防止执法不作为现象的出现,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打消侥幸心理。

  在强调树立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切实为人民办实事的今天,我们呼唤规范执法与人性化执法。只有执法者的权力受到尊重,被执法者的权利受到保障,社会才不再冷漠,城市管理才能更加规范、文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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