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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立法对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

2013年11月20日 15: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拟建立动物疫病评估风险制度,加强对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同时还将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未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的,将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日在此间举行,会上对《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北京养犬数量不断攀升。一项数据显示,北京登记犬只约100万只,未登记犬只100多万只。近3年来,内地狂犬病死亡病例呈现上升趋势,狂犬病死亡病例已由3例上升至13例。今年犬只连续伤人事件频发,截至目前已经有死亡病例7例。

  此次审议的草案明确规定,犬只接受狂犬病强制免疫接种的,将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标识;犬只饲养者携带犬只在户外活动,应当为犬只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导盲犬可以搭乘公交车;活畜禽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草案还规定,犬只养殖场配备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为饲养的犬只实施免疫接种,其他犬只饲养者应当到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并按照规定支付免疫费用。

  草案对动物尸体处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无害化处理情况;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养殖场所、动物隔离场等,应当具备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与此同时,草案还规定,未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犬只饲养者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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