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没钱吃早餐拿偷来手机抵押 获刑7个月
2013年11月21日 10:27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海口琼山区法院获悉,今年3月18日7时16分许,贵州男子罗某在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某网络会所二楼上网时,趁他人熟睡时,扒走其裤袋里一部Iphone手机。随后,该男子到琼山区兴丹路某小吃店吃早餐,因无钱付账,将偷来的Iphone手机抵押给老板俞某。辖区警方当天将该男子抓获,并从俞某处追回被盗手机。经查,该手机实为山寨机,价值320元。破案后,被盗手机已退还受害人。法院宣判,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