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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七旬老翁疑妻私藏存折 菜刀割死儿子

2013年11月21日 20: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韶关11月21日电 (李凌 汪次安)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向媒体通报称,该市曲江区马坝镇七旬老翁刘某因怀疑妻子将其存折藏起来给儿子,遂用铁锤将大儿子打伤,再用菜刀将小儿子砍死。被控故意杀人的刘某经司法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其强制医疗。

  2013年7月14日,被告人刘某因怀疑妻子将他的存折藏起来给留给儿子,遂产生了杀害其妻子和两个儿子的想法。当日16时许,刘某以在墙上钉水泥钉为名,从家中工具袋内取出一把铁锤,砸向毫无防备的大儿子的头部,致使其大儿子头部受伤。

  刘某的妻子和保姆见状,赶紧扶着受伤的大儿子往家外面跑,刘某妻儿逃跑,则从厨房内拿出一把菜刀追赶。当追行至其家中大门口处时,遇到坐在轮椅上的小儿子,刘某便反手一刀割向小儿子的颈部,致小儿子当场死亡。

  韶关中院受理该案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动机有违常理,不能排除其精神上是否有问题,遂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经粤北第三人民医院(韶关市精神病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确实患有器质性妄想症(精神分裂样)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韶关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但因其患有器质性妄想性(精神分裂样)障碍,犯罪时处于发病期,对自己所实施行为的辨认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丧失,故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据此,韶关市中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不负刑事责任,并依法决定对被告人刘某进行强制治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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