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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称该受惩罚但无罪 将是自己未来成功基点

2013年11月23日 15:2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市一中院昨日向记者证实: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案将于11月27日(下周三)上午公开宣判。

  田律师:判决只有三种可能

  本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一中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当日审了近12个小时。

  昨天晚些时候,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人田参军律师发微博说:“我不是预言家或算命先生,无法事先‘看到’终审判决”。但田律师称,能清楚地预见到二审判决的三种可能结果:或者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无论上诉人怎么辩解,无论二审法院如何裁量,都绝不可能出现第四种结果!至于最终结果如何,本月27日自见分晓。

  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如果维持原判即意味着两审终审结束,判决生效后如不服从判决结果的话只能通过申诉,但申诉期间不会影响判决的执行。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李某某一案二审时,未能成功提交新的证据,无认罪态度,依旧坚持无罪辩护,所以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李某某:该受惩罚但无罪

  有报道称,19日庭审结束前,李某某当庭宣读了由其本人所写长达10分钟的“最后陈述”。据称,这个最后陈述是李某某在二审前晚(18日)熬夜写的。

  李某某表示,“没有一个客观证据能够证明我有犯罪行为”。他说,“我犯的错误是对自己放纵,不该去酒吧喝酒,不该开车,发现他们有卖淫嫖娼的行为之后不去制止,去放纵。我该受到惩罚。但我没有罪。”他称自己这九个月在看守所里,积累了人生经历,学到了今后如何去走人生,这个教训“将会是我将来成功的基点。”

  面对他人的指控,李某某表示自己不会为了少判几年而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他说道:“一切的过错都指向了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吗?”

  他再次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对不起父母,并三次鞠躬认错。庭审后,梦鸽和李某某进行了短暂的会见。(实习记者严琪)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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