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诉京华时报社侵犯名誉权 回复对方提问
中新网11月25日电 农夫山泉今天在其官方微博回复京华时报11月22日的问题。并称,若京华时报仍有疑问,农夫山泉愿于本月29日(本周五)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农夫山泉诉京华时报社侵犯名誉权纠纷案的庭审现场,当庭回复。
农夫山泉11月4日在其官方微博称,当天上午农夫山泉派员上京举报《京华时报》。农夫山泉称,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京华时报》捏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持续28天以连续67个版面、76篇报道攻击农夫山泉,具有明显的预谋和组织性质,对农夫山泉实行舆论暴力。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受理。
农夫山泉称:“如此规模的对一家企业的批评报道,在中国新闻史上绝无仅有。”
今年4月10日,《京华时报》报道称,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随后,《京华时报》进行了持续追踪报道。5月6日,北京市质监局介入调查,农夫山泉桶装水因标准问题停产。同日,农夫山泉宣布已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京华时报》赔偿名誉权损失6000万元。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