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醉驾致儿子死亡 父亲起诉同乘者赔偿
2013年11月25日 11:1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小李酒后开车和三个朋友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车内的张某不幸被甩出车外,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的父亲将与张某同行的两名乘车人告上法庭,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2年5月的一天凌晨4点多,小李醉酒驾车发生车祸,张某被甩出车外,头部着地,因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两名乘车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经认定,小李负事故全部责任。因酒后驾车,小李被昌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此外,小李赔偿了张某家属各项损失35万元,并取得了张某家属的谅解。
张某的父亲诉称,张某是未成年人。事发前,张某是被另外两名乘车人打电话叫出去的。张某的父亲认为,儿子作为未成年人,被本案两被告带出后意外死亡,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两被告应承担次要责任。
“儿子是家中的独子,他的意外死亡给家人带来极大伤害。”张某的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在所在村庄张贴书面赔礼道歉信,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20万元。(记者孙思娅)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