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伸脚绊电动车伺机抢劫金项链
2013年11月25日 11: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殷某伙同他人伸脚绊妇女王某所骑电动车,伺机抢劫金项链,并在逃离过程中,将追赶他的人打伤。近日,房山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9月,40多岁的无业男子殷某与他人合谋,在集市上伸脚绊王某电动自行车车轮,趁王某与殷某理论之际,殷某的同伙抢走王某脖颈上的金项链。发觉项链被抢的王某当即大声呼救。路人金某见状便追赶逃离中的殷某,殷某为了逃脱将金某殴打致伤。随后,闻讯赶来的王某家属将殷某制服。事后,殷某被公安机关带走。
庭审中,殷某的辩护人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殷某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殷某并没有实施抢劫,只是抢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伙同他人抢夺财物,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据了解,殷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入狱,这已是其“二进宫”。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