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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口角引发“命案” “冲动男”被控故意伤害

2013年11月25日 13: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11月25日电 (记者 胡远航)原本不认识的两人,在朋友办公室因发生口角“单挑”。发起者李某某在挥起第一拳后,不想被对方杨某某一拳打倒,最终因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25日上午,杨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昆明中院受审。

  3月11日15时许,杨某某找秦某谈合作事项,偶遇了和秦某一起喝完酒回来的李某某。杨某某和秦某在商谈中,李某某突然插话并怒斥杨某某让其走人,两人遂引发争执。后两人“单挑”,李某某最先挥起拳头打向杨某某,但并未给其造成伤害。谁知,接下来,杨某某一拳就将李某某打倒在地。因愤怒不堪,杨某某又朝倒地的李某某腹部狠踹了两脚。

  尽管事后,杨某某迅即和秦某等人将李某某送往医院治疗。但一周,李某某还是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11月25日,该案在昆明中院受审。被带入法庭的杨某某一脸平静,很快就承认了检方指控。杨某某称,两人根本不认识,事发当日双方都喝了点酒,结果因小小口角引发悲剧。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希望求得受害者家属的原谅。但由于其家因遭受地震灾害,身无分文,无法赔偿受害人家属提出的50余万元的赔偿金。

  相关证据显示,案发当日,是李某某先出手打人。事后,杨某某主动将其送往医院。次日,杨某某即主动投案自首。法庭上,杨某某希望法庭依据其案发后认罪态度等,从宽处理。但由于杨某某于1995年、2000年曾两次因盗窃入狱,公诉方希望法庭从重处罚。法庭未作当庭宣判。

  记者了解到,故意伤害案中,大多是因为工作和生活琐事引发纠纷,钱财反而不是诱发此类案件的罪魁祸首。经常办理此类案件的法官和律师指出,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摩擦分歧,但双方若懂得退让,悲剧便不会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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