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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兰州热电问责处理环保处罚事件责任人

2013年11月25日 15:47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政联席会决定,因治污不力被环保处罚通报一事,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11月18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兰州市“冬防”工作有关规定,对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11月14日至17日期间未严格按“冬防”方案采取主动降低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措施,以及厂内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存在煤炭自燃现象等问题,给予了环保处罚通报。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员工惩处条例》及公司有关规定,经2013年11月21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事件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平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考核处罚一万元;公司党委书记谭小利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考核处罚一万元;公司副总经理石林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考核处罚一万元;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章春良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考核处罚六千元;公司副总经理毛渊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考核处罚六千元;公司副总经理龚振鹏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考核处罚六千元;公司副总工程师杨玉杰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予以撤销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务处分;公司生技部副主任李玲忠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公司运行部主任杜建民负有次要管理责任,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公司运行部副主任闫宗涛负有次要管理责任,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公司运行部运行管理专工牛怀德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予以撤销职务处分。(记者 吕晟君)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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