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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家暴日无锡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3年11月25日 17: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无锡11月25日电 (孙权 夏倩)“禁止彭某殴打、威胁石某;禁止彭某骚扰、跟踪石某。”11月25日国际反家暴日当天,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家暴”案件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明令禁止案件中的被告人彭某不能做“不规矩”动作,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家庭暴力无论从产生原因还是形态上都比较复杂,为突破认定难、执行难的问题。2012年3月,崇安法院挂牌成立全国首家“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聘请来自无锡市、区两级妇联、公安部门及精神卫生中心、社会学、人文学、心理学教授专家等23名专家委员,通过观摩庭审、与双方当事人及子女、亲友的沟通,出具专家意见和评估报告,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参考。

  今年7月31日,一位眼角淤青的女子到崇安法院,点名要找该院周溧法官维权。唐女士称,其刚从丈夫耿某家中逃出来。长期以来,丈夫在酗酒后不分青红皂白对其动手,甚至不顾正在哺乳的女儿。

  “当唐女士跑回娘家后,丈夫又到其娘家进行威胁和打砸,将其家中的家具、家电全部砸坏。由于时间紧迫,唐女士就带了结婚证、病历、保证书、报警记录和伤情照片,希望法院能帮帮她。”周溧介绍,经法院初步审核,认为唐某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耿某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能。在此情况下,法院对耿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发出了诉前人身保护令。

  “该份诉前人身保护令系江苏省首份,它的发出使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危险的受害妇女多了一道寻求保护的合法途径。”崇安法院新闻发言人洪生富副院长称,此举在保护力度上又将受害妇女的亲友和子女纳入保护范围,这为涉暴妇女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屏障。

  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崇安法院共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77件,制止暴力行为50余次。洪生富在今日举行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判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当天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今年以来该院发出的第4份保护令。截至日前,崇安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中,共有10起案件引入了专家评估机制。

  ?早期发现家庭暴力风险、及时干预,是预防和避免家庭暴力的关键环节。为此,崇安法院与社会全面接轨,依托该院立案庭“十分钟诉讼服务圈”,在辖区内的6个街道挂牌成立“诉讼服务工作站”,38名司法协理员及时筛查具有家庭暴力高风险的家庭,第一时间介入,将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减少严重后果的发生。

  ?据悉,崇安法院目前正积极开展“法伴我成长活动”,深入塔影中学和东林中学两所共建院校,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增强儿童的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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