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云南大关官员强奸4岁幼女案将于12月3日开庭重审

2013年11月26日 07:43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记者25日从受害人代理律师陈维镖获悉,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被告人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一案将于12月3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

  据陈维镖介绍,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法院25日下午传达《出庭通知书》,定于12月3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郭玉驰强奸一案。

  2013年8月24日晚,时任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郭玉驰见到一名幼女(2009年出生)在路边玩耍,遂起奸淫之心,便将其抱至家中实施奸淫。随后,郭玉驰被捕并移交检方起诉。检方起诉建议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至5年。

  9月24日,大关县法院对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随后,受害人家属就民事部分向昭通中院提出上诉,该院依法予以受理。同时,受害人家属申请大关县检方抗诉,10月8日被答复拒绝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10月11日受理申诉材料,经过审查,认为大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向昭通中院提出抗诉。

  10月17日,昭通中院决定将郭玉驰强奸幼女一案刑事部分指令大关县法院再审,民事部分发回重审,并要求大关法院合并审理。

  10月25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官员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一案双方达成民事和解,郭玉驰一次性赔偿受害人15万元,受害人法定代理人已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状。 (记者 杨之辉)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