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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包酒店工程受阻 将人砍伤获刑十个月

2013年11月26日 10:12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海口男子张某因强行承包某酒店工地工程被拒后将他人砍伤。11月25日,记者从美兰法院获悉,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1981出生,海口人。2013年4月19日晚23时许,张某因承包某酒店工地工程被拒后,驾车纠集“坏脑”、“阿仔”等三人(均姓名不详,另案处理)来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某酒店工地南侧约500米处的道路,拦截住该酒店工地工人何某的运砖车。

  张某将车停放在路边,并让“坏脑”和“阿仔”下车阻拦何某往该酒店工地运输材料,但遭到何某拒绝。于是,“坏脑”和“阿仔”便拿出事先准备的砍刀对于何某进行追砍,致使何某的左手左腿被砍伤。

  经鉴定,何某的损伤为轻伤。2013年5月13日,张某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村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张某家属与被害人何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何某的谅解。

  美兰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被害人何某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到案后积极赔偿被何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何某的谅解,依法可对张某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刘英杰)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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