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江门首富涉嫌行贿案 因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13年11月26日 11: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美达股份发布公告称,曾被一审法院宣判犯有单位行贿罪的江门首富梁广义,及梁伟东、梁少勋案件有了最新进展,二审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单位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诉人犯单位行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

  公诉机关指控,为获贷款,梁广义、梁伟东、梁少勋与时任某银行江门分行行长林建忠(另案处理)约定,将美达公司股份利润的20%分给林建忠。天健集团还将所持的3000万股美达公司股票卖出,从获利中提取4000万元给林建忠的广州市德林商贸有限公司。

  今年6月18日,新会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天健集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4000万元;认定被告人梁广义、梁伟东、梁少勋均犯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四年三个月、三年六个月。宣判后,天健集团、梁广义、梁伟东、梁少勋不服提出上诉。

  美达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江门中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梁广义、梁伟东、梁少勋犯单位行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发回重审。(记者 陈杰)

【编辑:白琥】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