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 状告前妻获赔2.6万元

2013年11月26日 15:0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和老婆结婚6个月后有了儿子,3年后俩人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后来男子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于是将前妻告上法院。经岚山法院调解,前妻赔偿男子各类损失共计2.6万元。

  2010年5月,岚山某村时年22岁的李倩(化名)与25的王明(化名)登记结婚,6个月后,李倩生下了儿子。婚后王明出去工作挣钱养家,李倩负责在家照看孩子。2013年7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且约定儿子由王明抚养。今年8月初,李倩回家探望孩子时,无意中说了一句“孩子是我一个人的,你永远都别想得到。”使得王明心生疑虑,遂自行委托某医科大学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儿子与自己不存在亲子关系的可能性。

  随后,王明凭借鉴定结论,将前妻李倩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要自己3年中照顾“儿子”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此时,李倩已与儿子的亲生父亲结婚。庭审中,被告李倩对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事实予以认可,经法官调解最终也同意适当赔偿王明的损失。2013年11月8日,李倩同意赔偿王明抚养费等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万元,儿子由自己抚养。(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贾玉梅 刘利红)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