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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试验区仲裁院首次开庭审理涉外商事案件

2013年11月26日 20:4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上海自贸试验区仲裁院首次开庭审理涉外商事案件

  26日下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在自贸试验区内首次开庭,审理一起涉及外商企业与中资企业之间的纠纷案件。英语成为首次开庭的工作语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庭审不公开进行。案件审理在完全保障各民事主体隐私的前提下进行。位于上海基隆路6号外高桥大厦内的自贸试验区仲裁院为此次开庭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该案是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驻自贸试验区以来,首例开庭审理的商事仲裁案件。

  据自贸试验区仲裁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案件涉及一项气体供应合同的纠纷,申请人系在中国注册的知名外商投资企业,被申请人为国内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中英双语合同的约定,仲裁的工作语言为英文,首席仲裁员须为外籍仲裁员。

  审理该案的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彼得·科恩为具有英国和澳大利亚双重国籍的仲裁员,另两位仲裁员分别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治东和陈乃蔚。三位仲裁员均具备丰富的国际仲裁经验。

  据了解,此宗案件适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根据国际惯例,相关仲裁规则强调独立性、中立性和国际化之外,还强调开放性,充分尊重境内外当事人的自主意愿。

  此间法律界人士认为,自贸试验区仲裁院在区内开庭,可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记者许晓青、査文晔)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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