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等三部法规2014年起实施

2013年11月29日 13:0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这三部法规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从省人大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填补了我省村镇供水法律空白。条例重点就规划与建设、水源与水质、工程管理供水管理、用水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村镇供水工程的公益性质,对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定价或限价。鉴于我省村镇供水覆盖了全省90%以上的区域,涉及7000万人口,该条例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颇有亮点。

  同时,我省对《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修订。修订后的条例下放了行政审批权限,强化了农业(农机)部门对农业机械安全检验职责,对购买交通强制保险作出规定。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和地方志事业不断发展的现状,对《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组织机构,完善了修志工作程序,鼓励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志编纂,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记者 罗琴)

【编辑:白琥】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