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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经理伙同他人伪造1500万元金融票证

2013年11月29日 13:48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今日(28日)从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公安局获悉,经过8个月侦查,该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破获一起涉案1500万元的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其中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前为湖北省武汉市某银行客户经理李某。

  今年4月8日,京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京山县某银行在受理一张5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发现此承兑汇票系伪造。

  接到报警后,京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派员赶到银行营业部,将持票人控制,并现场查获其持有的湖北某公司开出的5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壹张。

  经立案侦查,京山县公安局查明,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张某、周某等人因公司资金短缺急需融资,想通过开取商业承兑汇票后再找有钱的企业和个人抵押借款;于是周某联系了上海的开票人朱某和陈某,由其提供了开票的湖北某公司的名称。双方商定开票额为500万元,由张某支付开票费用30万元,谈定后张某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约定见到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时付10万元,到银行开出保兑保函后支付余下的15万元。随后,朱某和陈某联系了武汉的开票人王某,由王某安排彭某、邹某负责联系武汉市某银行客户经理李某配合开票。

  3月14日,在张某支付5万元的定金后,朱某和陈某向张某出示了以其公司名义开具的两张5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是连开的一年期承兑汇票,合计壹笔),张某见票后支付了10万元的手续费;次日下午,由彭某带张某等10人一起到武汉市某银行找李某办理了的银行保兑保函,李某伪造了行长的签名并加盖了伪造的银行公章。从银行出来后张某支付了余下的15万元手续费后,将商业承兑汇票的银行保兑保函收下。之后,张某、周某等人多次找人兑票均未成功。

  诈骗闹剧不止上述一起。据警方进一步侦查查明,今年3月,苏州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冯某、谢某因其公司资金短缺需要融资;4月2日由王某、邹某、彭某与武汉市某银行客户经理李某串通伪造了壹份金额为1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二张连开半年期)和银行保兑保函提供给冯某、谢某,二人共支付开票费用86万元。这些钱被杨某、徐某、王某、邹某、彭某和银行客户经理李某作为“好处费”分享。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完)(见习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王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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