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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以“猪结石”价值数万元为名诈骗 四人获刑

2013年11月29日 15:44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近日,浙江温州瓯海法院对利用鸡蛋和猪胆冒充名贵药材“猪胆结石”的团伙诈骗案作出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刘某、刘某某、谭某、王某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判处罚金2000元。

  今年4月15日,刘某某等四人来到温州市梧田街道潘凤村的小花园,见梅女士独坐,刘某某主动上前搭讪。随后,王某现身,称自己是屠夫,杀猪时剖出一个猪胆结石,很值钱,是名贵药材。这时,刘某某马上接话说,自己恰好认识一个专门做药材生意的老板。随后,由谭某扮演的“药材老板”来到现场,称王某的“猪胆结石”值1000元。

  待王某离开现场后,“药材老板”谭某就对梅女士和刘某某称,其实刚才的“猪胆结石”是1500元1克,王某的那个最少也值30000元,自己愿意以此价买下。

  此时,梅女士已经一步一步踏入骗局中。听了谭某的话,梅女士与刘某某马上找王某,要买下“猪胆结石”。王某要价22000元,刘某某与梅女士商量,22000元买进30000元卖出,可以赚8000元。刘某某掏空身上所有口袋,只有7000元。梅女士立即拿出身上所有的现金2000元,加上戒指、耳环、手机等,总价值约5000元。约定等梅女士把“猪胆结石”卖给“药材老板”谭某后,再拿来补差的钱。

  就这样,梅女士去找谭某,刘某某与王某在原地等她。等梅女士走后,刘某某、王某等人拿着她的现金、戒指和项链、手机就逃之夭夭了。

  经查,刘某等4人均为贵州人,他们在诈骗案中轮流扮演搭讪人、杀猪人、中药材老板、望风等角色,在今年4至5月份中,用相同的手段对进行了7起诈骗,共骗得财物近20000元。(见习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黄建谊)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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