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骑摩托误入工地撞亡 家属诉至法院获赔
2013年12月02日 11:0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王某驾驶摩托车误入道路施工工地,撞到路中间限行钢板而死亡。 近日,通州法院判决施工方承担70%的民事责任,需赔偿家属45万余元。
今年1月9日,王某驾驶摩托车到通州看望父母,行至事发路段发生意外。据悉,事发地入口设有围墙并存有土堆,围墙右侧留有约一米宽的通道。事发后,王某家人向施工方索赔130余万元。法院认为,事发地与公共道路接壤,非完全封闭式施工,施工方设置的警示标志与道路中央架设的钢板架相距甚远,并未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他人伤害,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