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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试用期期内欲离职 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013年12月02日 15:10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张某刚刚大学毕业,他应聘到一家房产公司做置业经理。张某正在试用期,但是他感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所以想换一份工作。目前,张某已经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他想向房产公司提出辞职。就此,张某咨询律师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是不是可以随时离职?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除此之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时报记者 刘纯)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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