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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子女推诿赡养义务 九旬老父无奈打官司

2013年12月02日 16:38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五个子女对于89岁高龄的老父亲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有个儿子甚至36年不照料父亲。老父无奈之下,将孩子们推上了被告席。昨天,宜兴法院丁蜀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

  89岁的周老先生,与妻子将三女二子抚养成人。子女们如今都已成家立业。周老先生的妻子于1988年因病离世。为了有个伴,周老先生于2000年与吴某再婚。2005年吴某因周老先生年事渐高,又无社保傍身,就自行回了老家,与他再无联系。从此周老先生一直独自生活,尽量不麻烦子女,但2012年中风后失去自理能力,需要儿女的照料。今年4月,他的四个子女在村委会的调解下,初步达成轮流赡养协议。但是由于大儿子未到场,其余四个子女纷纷以生病、带孩子等理由推诿,都不肯接受老父亲。

  出庭的周老先生,由于中过风,讲话含糊不清,右手活动不便。他自愿要求到敬老院度过晚年,但无力支付费用,只得到宜兴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依法平均分担每月赡养费、医疗费,以及每周一次轮流到敬老院探望。

  大儿子在母亲生前,就因为琐事与父母闹翻,已36年未照顾老父亲。昨天出庭时,他怕被报道后,自己的两个儿子难做人,所以拒绝采访,只是声称父亲走到今天这一步,有其自身的原因。他当庭提出,父亲若需要他赡养,应将最后一栋楼分出。律师当庭指出:大儿子是子女中分得最多房产的人,却没尽到赡养义务,以致兄妹间、父女间产生偏见和隔阂。

  “对于老年人的赡养包括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其他原因拒绝照料老人。”经承办法官7次开庭调解,昨天老人最终跟子女达成了协议:子女每人每月付250元赡养费,统一交给丁蜀法庭; 医疗费用也由子女平摊。五人依次每六天轮流探望老父亲。 (小邹)

  原标题:五个子女推诿赡养义务 九旬老父无奈打官司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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