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在旅店拔罐被烧伤 告上法庭索要治疗费14万
2013年12月03日 09:5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康某在某旅店拔罐过程中,不慎被点燃的酒精烧伤。因无力支付治疗费,康某将技师王某、王某雇主孙某及旅店告上法庭,索要治疗费14万元。近日密云法院受理此案。
今年10月1日,康某与两名同学到密云县某旅店洗浴,技师王某为康某做拔罐时,不慎点燃自己的长发,扑救过程中,酒精洒到康某左躯干及面额等处,酒精燃烧造成康某烧伤。康某后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至今。目前,除日后植皮及整形费用外,康某尚需支付医药费5万元。因无力支付,康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技师王某及其雇主孙某、旅店赔付其医药费及后期治疗费用共计14万余元。
庭审中,王某、孙某均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但却无力负担赔偿费用。“起初,只是我的头发被点燃,后来,因康某受到惊吓碰倒酒精灯,酒精洒出,才造成她被烧伤。所以,康某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王某辩称。
旅店则表示,其与孙某签协议,赚钱后五五分成。事发时,王某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在二层理疗区为康某拔罐,而是擅自在一层洗浴区为其拔罐。“过错由王某造成,旅店不应承担责任。”旅店还称,王某是孙某雇用的,与自己无直接联系,故其不应承担责任。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