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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市场内尾随女子 扒窃一角钱被逮捕

2013年12月04日 13:40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在屏风菜市加油站旁的水果市场内,陈某盯上了一名推车的女子,从她的口袋里扒走一毛钱。11月27日,陈某被七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这已是他第三次因扒窃被抓。昨天,记者从七星区检察院了解到,检察院将向法院提起公诉。

  为何偷一毛钱也要被提起公诉?记者采访了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详细解读这起案件。

  尾随女子陈某扒得一角钱纸币

  11月20日晚上7点20分左右,在屏风菜市加油站旁的水果市场内,陈某盯上了一名推自行车的女子。女子的上衣口袋很鼓,陈想心想里面一定有不少钱,便一直尾随在其身后寻找时机下手。

  不久,女子在一水果摊前问价时,陈某慢慢靠近,悄悄用手指从女子上衣口袋中“顺走”一张纸币。陈某得手后非常镇定,而且女子也没有发觉,陈某很快走开。

  陈某一看手中的纸币居然是一角钱,恼羞成怒的他将这一角钱狠狠扔在地上,转身就想离开。

  不料,陈某扒窃的全过程被一旁的便衣全看在眼中,还没等陈某反应过来,民警将他当场抓获。

  陈某是桂林人,40多岁,没有正当职业,以偷窃为生,曾因盗窃入狱,这是他第三次因扒窃被抓。2005年,陈某在金鸡岭菜市附近因扒窃他人1000多元,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9年才出狱。两年后,陈某在屏风菜市附近剪断他人手袋被抓(手袋内物品价值200多元),并再次领刑。然而,刚出狱不久的他就重操旧业。

  “因为陈某前两次都是我们提起公诉的,这次我们到拘留所提审陈某时,看见他觉得很眼熟。”七星区检察院罗检查官说,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正式逮捕陈某,案件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扒窃入刑”扒窃一分钱也要定罪

  “当陈某得知自己将要再次被公诉时,他有点惊讶。”罗检察官说,在给陈某做笔录时,陈某问:“这次我只搞了一毛钱,难道罪过很大?”

  据罗检察官介绍,根据今年3月8日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无论是否是第一次扒窃,哪怕只是一分钱,检察院都要提起公诉,法院都要定罪。这就是大家俗称的“扒窃入刑”。

  根据出台的《新解》,在公共场合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而且根据实际情况均会被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我们就是根据这条批捕起诉陈某的。”

  据了解,今年七星区检察院还对一名扒窃了50元的嫌疑人提起公诉,10月法院判处其拘役4个月。罗检察官介绍,就在抓获陈某的当天,在屏风市场附近有一名男子用镊子扒窃了他人20元,检察院也将对其提起公诉。

  “如果是第一次扒窃,金额不大,法院量刑时可能判4至5个月的拘役。如果是累犯,或者金额巨大,那么法院量刑时会加重。”罗检察官说,陈某有案底,而且属于累犯,法院在判决时就会从重,很有可能判有期徒刑。

  《新解》实施加大对扒窃行为的打击

  “‘扒窃入刑’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扒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罗检察官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男子在公交车上扒窃一老人口袋中的打火机,打火机掌握权离开了老人,那么男子的行为就属于扒窃。如果这个打火机虽然是老人的,但老人放在一座位上,离开去买车票,这时男子顺手牵羊,那么就不属于扒窃。

  罗检察官介绍,根据《新解》,扒窃这种行为已经从数额犯罪转变成行为犯罪。以前扒窃是根据数额大小来定罪的,《新解》实施后,扒窃不以数额来定,而是只要完成扒窃行为,无论多少就可以定罪。

  “之所以现在无论扒窃数额多大都要定罪,主要是由于扒窃这种行为对人民群众人身的危害性,往往比其他一般的犯罪行为大。”罗检察官说,扒窃行为被发现后极易引发后续暴力行为,对老百姓的人身危险性较大;其次,有些嫌疑人抗拒抓捕,最终演变成更严重的抢劫罪。“国家出台《新解》,就是要加大对扒窃行为的打击。”

  罗检察官解释,扒窃也属于盗窃行为,《新解》对扒窃行为作了新的说明,扩大了这类犯罪行为的范围。一般的盗窃行为,要求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才能定刑。但是如果定义为扒窃行为,不论金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另外,《新解》对入户盗窃也有新的说明。过去,某些盗窃行为即使发生在户内,但如果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而《新解》中,相比以前少了“为实施盗窃行为而入户”的前提。罗检察官说:“就是这几个关键字,因此打击范围扩大了。在实际生活中,入户盗窃极易转化为入室抢劫等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性明显增大,《新解》的出台加大了打击力度,给这些犯罪分子更大的震慑力。”

  记者李桃 通讯员罗斌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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