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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偷家中万元买两部手机 家长要求退货遭拒

2013年12月04日 14:59 来源:宁夏日报 参与互动(0)

  银川市张先生12岁的儿子从家中偷走近万元现金,购买了2部高档手机。12月3日,当儿子再偷家里8000元现金准备买第三部手机时被张先生发现。气愤不已的张先生找店主理论,希望退货,遭到店主拒绝,双方发生争执。

  最近,张先生发现家中8000元现金不翼而飞,经过仔细回忆,家里没有外人进来,而12岁的儿子行为有些奇怪。张先生仔细询问儿子后,儿子承认自己偷了家里的钱买了1部三星S4手机和1部苹果5S,这次再偷8000元,打算再买1部。这让张先生火冒三丈,他拉着儿子到手机店质问老板: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卖了两部高档手机给12岁的孩子?店老板认为,自己开门做生意,哪个顾客都得接待,手机没有质量问题坚决不退,于是双方起了冲突。

  目前,此案已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据警方介绍,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明确规定,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12岁孩子的购买行为应属无效行为。警方还提醒:父母也应教育好孩子,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记者 王海英)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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