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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公司安装侵权软件 微软公司维权案获胜

2013年12月04日 15: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于立霄)全球最大的计算机软件提供商美国微软公司认为,北京3家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销售的笔记本中预装了Windows等软件,严重侵犯其软件著作权。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4日发布消息称,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签署了调解书。

  美国微软公司通过公证购买了北京鸿日东方数码科技公司销售的宏基笔记本计算机,获知该计算机中预装了微软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而该预装的软件是未经微软公司许可安装的软件。

  美国微软公司在起诉书中称,三被告侵犯了Microsoft Windows XP、Microsoft Office和Windows7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美国微软通过七次公证购买证明,涉案销售的计算机中安装的软件均为未经微软公司授权的软件。美国微软请求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社会影响。

  一审期间,三被告对美国微软公司主张的侵权行为予以否认,并对公证书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否认涉案盗版软件是其擅自安装的。

  为了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当庭拆封公证的七台电脑,对涉案软件逐一进行序列码和界面表征的比对。经查明,涉案的三家被告公司,在计算机销售过程中,确实存在个别销售顾问为了赚取提成,不惜私自给客户安装盗版软件的真实情况。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最后的调解协议,并当庭签署了调解书。至于赔偿金额双方也达成了共识,但是法院没有透露赔偿的具体数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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