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出狱后盗窃 不满劳教生活举报自己重回监狱

2013年12月04日 15:54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30岁的男子阿伟,因盗窃坐牢10余年。刚出狱一年,他又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处以劳教,因不习惯劳教的日子,他宁愿重新回到监狱。于是,他积极举报自己,终于“得偿所愿”,重新回到了监狱。他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阿伟是长丰县人,2001年,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1年9月5日刑满释放。然而,2012年9月23日,阿伟又因为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在劳教过程中,阿伟因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宁愿重新回到监狱。思来想去,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要找人举报自己的犯罪行为,“争取”能够重新入狱。

  原来,刑满释放后,他在家人介绍下,到双凤一家建材公司工作。因为没钱,他打起了自己工厂的主意。2012年6月2日凌晨,他翻进了厂房,想偷公司生产的地毯,他随手把烟头扔到了地毯上。谁知,地毯很快被点燃,并冒起了烟。阿伟见状,不但没有报警,反而大步离开。此次火灾,造成了厂房被烧,产品、原材料、半成品以及一辆面包车等被毁,损失达到了38万余元。火灾发生后,阿伟就离开了单位。

  2012年的11月29日,他告诉了两名教友自己放火的事情,并让两名教友去举报自己。他还自己写了一封举报信交给了班长,让其代交给管教干部。等了两天,发现还没动静,阿伟自己主动去找了管教干部,交代了自己放火的事情。

  随后,劳教所迅速联系了公安局。经公安民警调查,并带其去指认了现场,发现其曾经放火的地点、位置与其供述,与消防部门的认定及现场人员的指认地点一致。此外,经精神鉴定,阿伟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近日,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阿伟故意放火,致使他人财物遭受38万余元的损失,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但阿伟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阿伟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阿伟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遭受的损失。同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目前,阿伟未提起上诉。(实习生 郑丝语 本报记者 刘晓平)

【编辑:柳龙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