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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方查获大型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窝串案

2013年12月04日 16: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4日通报称,经过两年多的工作,该院成功突破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门职务犯罪窝串案,现查明相关人员涉嫌受贿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5件5人,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现已判决案件5件5人,另有2件2人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据石景山区检察院侦查一处副处长张涛介绍,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是石景山辖区内一家国有大型企业,主要生产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等电力装备。2010年4月,该院反贪局接匿名举报,反映该公司于某等人涉嫌受贿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线索、缜密布局以及细致工作,2012年11月,该院成功突破北重物资部门职务犯罪窝串案,物资部原部长于某、物资部现部长贾某、物资部采购室副主管何某三人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其后,该院反贪局对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的业务开展、货款结算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结合于某等人的检举揭发情况,发现在物资部还有多人涉嫌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此时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已成为该部门的一项“潜规则”,涉案人员上至部长、副部长及主管,下至业务员,每个人均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个人非法利益。

  2013年初,石景山区检察院反贪局逐渐查明物资部计划管理室主管杜某、物资部采购员唐某、物资部采购管理室主管李某、物资部副部长姬某等人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经过两年多的经营,现查明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受贿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5件5人,涉案金额达四百余万元;现已判决案件5件5人,另有2件2人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提到,该窝串案涉案人员均是在北重公司物资部任职期间作案,岗位职责均与物资采购、结算货款等方面有关,而这些职责也正是与供应商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经济利益的驱动使得供应商想方设法利用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来吸引这些公职人员,以攀上国企这棵“大树”,而他们亦全都因为没有抵制住这些诱惑,从而被贪欲所奴役并走上犯罪道路。

  例如,于某在2005年至2009年担任北重汽轮电机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对业务客户进行照顾,为其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0余万元,绝大部分用于包养小姐和个人挥霍。不仅如此,于某还不忘分手下人“一杯羹”,将部分业务客户给予的好处费分发给下属,妄图以小恩小惠拉拢下属,毫无顾忌,丝毫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加以隐瞒。于某涉嫌受贿一案现已由该院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强调,此次向社会通报该窝串案,希望能警示国有企事业单位重视重点部门和敏感岗位职务犯罪的预防,加强干部廉政教育,深入推行现代化企业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建设。只有对预防职务犯罪长抓不懈,才能防患于未然,使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更加稳定、顺畅和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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