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车祸致残 法院调解获赔近150万
2013年12月04日 16:43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孔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5岁受伤少女杨某获得赔偿149.5万元。
2010年11月7日,被告倪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孔卅路交叉路口处,与骑自行车上学的原告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致残,花去医疗费46万余元。被告倪某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今年5月31日,原告杨某以倪某、桐城市顺安物流有限公司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承办法官接案后,了解到原告杨某因进行医治其家庭已陷入困境,如果得不到及时赔偿,全家人的日常生活也将发生困难。为此,法官多次调解,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倪某及顺安物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87.5万元,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损失62万元。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