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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亲事故身亡 5子女为赔偿金闹上法庭

2013年12月05日 15:01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老母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丢下了395000元的死亡赔偿金,5名子女为此闹翻了脸,有的主张按遗产继承,有的认为应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在争执无果的情况下,兄妹五人闹上了法庭。

  凤阳的吴女士与丈夫共生育五个子女,即长子谷甲、长女谷乙、次女谷丙、三女儿谷丁、次子谷戊;丈夫早已去世。去年9月的一天,吴女士在上街买菜途中不幸被一小货车撞伤,随后被送往凤阳县中医院治疗,住院87天后不幸去世。吴女士住院期间的费用,主要由谷戊承担,其他兄妹也有看护;吴女士去世后,丧葬办理,主要由谷戊及谷乙、谷丁办理,谷甲、谷丙在看护和费用上付出较少。

  在此期间,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赔偿了395000元由谷戊掌握、支出。办理完母亲的丧事后,兄妹五人在账目和死亡赔偿金分割上,产生了争执。谷戊认为支出207038元,但支出账目兄妹没有清算,谷甲、谷丙认可各项支出为178577.40元。在无奈下,兄妹几个闹上了法庭,谷戊认为,母亲住院料理后事期间,其支付207038元。这赔偿款并不是遗产,不能平均分割,应考虑相关因素,精神上付出较多的人多分,付出较少应该不分或者少分。

  法院认为,该款的分割应扣除治疗及丧葬的费用支出,即双方认可178577.40元支出应予扣除,其余的216422.60元方可进行分割。此外,本案涉及的赔偿款非吴女士的个人遗产,不能适用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对该款应考虑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付出程度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均等分配。据此判决,谷戊扣除相关花费后,支付谷丙20000元、谷甲30000元、谷乙40000元、谷丁40000元。(皖东晨刊 张永坤 张睿 记者王太新)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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