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转让健身卡被告知缴纳转卡费 起争执工商介入
2013年12月05日 15:12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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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转让健身卡,竟要收取转卡费,这太不公平了。”连江县的余女士对商家收取健身卡转让费一事愤愤不平。3日,在连江县工商局的帮助下,商家最终同意免收余女士300元的转卡费。
今年5月,余女士在连江县城关某健身馆办了一张健身卡,价格为2580元。前不久,她因故想将健身卡转让给一位朋友。11月25日,余女士和朋友一起到健身馆办理转卡手续,却被要求收取300元转卡费。余女士认为这非常不合理,便到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人员表示,健身馆收取转卡费是否合理,关键要看消费者在办理健身卡时,与商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有无转卡的相关约定。鉴于余女士与健身馆签订的协议中并无转卡的相关约定,经调解,健身馆同意免收余女士300元的转卡费。(李太容 林帅)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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