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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乘客现身力证冀中星系被治安员持钢管打残

2013年12月07日 03:4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10月15日,冀中星在朝阳法院受审。新华社发

龚明照说,冀中星就是在此被打致残。

昨天,冀中星的父亲闭庭后接受采访。

  6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都机场‘7·20’爆炸案”案犯冀中星诉东莞市政府一案。此前,冀中星要求东莞市政府公开其投诉的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由于近3个月没有收到回复,遂起诉东莞市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东莞市政府称,收到申请后已转交东莞市公安局办理。冀中星的代理律师刘晓原认为,东莞市政府此举不符合相关规定。11时20分,该案宣布休庭并择日宣判。

  刘晓原表示,东莞市政府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案进行调查已有近5个月的时间,复查结论至今未向社会公布。

  文/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图/除署名外均据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

  □现场

  庭审前双方代理人先“交火”

  昨天,共有30名旁听人员及包括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记者获准进入法庭旁听案件审理。为满足旁听人员及媒体记者的旁听要求,东莞中院临时安排了一个房间,进行同步视频直播。

  9时20分,庭审尚未开始,冀中星的代理律师刘晓原进入第8法庭。看到被告席上坐着两名女性代理人,刘晓原发问,“这么大的案子,你们领导没来吗?”“这样的案件挺多的,”一被告代理人回应。

  “你们不重视这个案件,这是一般的案件吗?法院一层层布置法警,社会关注度这么高,这是你们的重大案件,”刘晓原称,依据东莞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通知》规定,该案应由行政首长、东莞市长袁宝成出庭,“或者由一名副市长出庭也好。”

  对此,被告称两人均为东莞市政府法制局工作人员,有权代理该案件,行政诉讼规定行政首长出庭,指的是各政府部门的行政首长,而非东莞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

  9时30分,庭审准时开始。刘晓原当庭提出变更诉讼请求。起诉书中,冀中星诉请东莞市政府公开其被殴打致残案的结论,此次诉请判令东莞市政府将该公开申请转交东莞市公安局的行为违法。

  对此,审判长认为,代理律师变更当事人诉求,须取得当事人特别授权。经法庭审查,刘晓原为一般代理,无权变更诉讼请求。故法庭未予准许。

  □焦点

  1

  政府是否及时回复复查申请

  称已转交给东莞市公安局答复办理

  刘晓原认为,2005年6月28日凌晨,冀中星自己驾驶摩托车,载着客人龚明照,在经过东莞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前时,遭治安队员拦截殴打致重残。此后8年,冀中星采用多种方法上访投诉均得不到解决。

  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后,东莞市政府表示将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被殴打致残案进行复查。

  8月1日,冀中星委托刘晓原向东莞市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对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被告却称已将该申请转交东莞市公安局回复,也没及时告知冀中星或其代理律师。

  东莞市政府辩称,8月5日,东莞市政府收到冀中星委托律师邮寄的《东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日即把该申请转交给东莞市公安局处理。8月23日,东莞市公安局告知冀中星该答复需延期15个工作日,9月15日答复称冀中星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所以,10月22日,东莞市政府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冀中星已将其递交的申请转交给东莞市公安局答复办理,东莞市政府已履行其告知义务,故冀中星主张的东莞市政府不作为与事实不符。

  2

  将申请转交公安局是否违法

  承认有瑕疵但只能由公安局负责

  刘晓原认为,东莞市政府转交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你若及时告知原告转交了,当时我们会提出异议,也会向东莞市公安局要求一个对案情调查的更具体的回复。”

  对此,被告方承认此举确实存在瑕疵,并解释称因为冀中星反映的被殴打致残案是刑事案件,也只能由东莞市公安局来负责。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在听完双方充分表达的意见后,审判长宣布闭庭。

  庭审结束后,刘晓原表示,东莞市政府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案进行调查已有近5个月的时间,复查结论到现在尚未向社会公布。倘若存在治安联防队员殴打冀中星一事,那么冀中星诉东莞市公安局的案件就可以启动再审,并为冀中星争取民事赔偿。

  □讲述

  摩的乘客:治安队员打残冀中星

  冀中星指称,2005年6月28日凌晨,自己骑摩托车搭载龚涛(龚明照)至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被治安队员殴打致终身重残。前天晚上,龚明照向记者指认了事发现场,并讲述了当时发生的情况。

  龚明照称,2005年6月28日凌晨1时30分,自己下班后搭了冀中星的摩的回新塘村租住处。刚进入新塘村范围,看到有灯光,感觉有车追上来,当时正查车,查出来要罚款的。冀中星便加速开车,后面的车穷追不舍。其间路边停着一辆摩托,一穿灰色制服的治安队员将像摩托车锁一样的东西甩过来,冀中星躲开了继续加速开,那摩托车也追上来。

  摩托车经过治安队门口,前面后面有七八个治安队员,拿着钢管就砸,“冀中星被砸翻了,被钢管一顿乱打,我也被打得全身血肿,现在头部还留有伤疤,”龚明照说,在被乱棒打时,听到一个声音说,“不要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那些人就停了。

  龚明照称自己和冀中星都被送到了厚街医院治疗,后来听医生说,冀中星已经不可能站起来了。

  □链接

  冀中星作为被告和作为原告

  “7·20”爆炸案

  7月20日18时24分,首都机场T3航站楼2层国际到达B出口,冀中星自制爆炸物爆炸。此次爆炸,令本来就双下肢瘫痪的冀中星又失去了左手。

  10月15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冀中星提起上诉。

  11月29日,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宣判,驳回冀中星的上诉,维持原判。

  诉广东公安厅

  8月1日,冀中星委托刘晓原向广东省公安厅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安厅公开自己被治安队员殴打致残案重新调查的结论。

  9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以“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作为答复。

  10月18日,冀中星委托刘晓原将广东省公安厅诉至广州中院,诉请判令撤销广东省公安厅作出的答复,并令广东警方公开殴打致残案复查结论。

  11月1日,广州中院驳回了冀中星的诉求。冀中星遂上诉至广东高院,诉请广东高院判令广州中院受理自己的起诉。

  被打案仍在调查

  今年9月,冀中星在东莞被殴打致残案在当地刑事立案。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前天下午就此案进展回应说:“我们已就该案刑事立案,并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事。但目前尚没有消息可供公布。”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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