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病丧失劳动能力 丈夫不堪重负欲离婚
2013年12月09日 09:1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赵女士今年40岁,结婚十几年了,孩子上中学。今年初,赵女士患上帕金森综合征。就在她需要关心和鼓励的时候,丈夫竟然到法院起诉,要和赵女士离婚。
赵女士的帕金森综合征需要保守治疗,但是她经常半身抽搐,基本已丧失了劳动能力,不仅要长期休养,还要服药。鉴于这种情况,赵女士工作的单位与她解除了合同。长期在家休养,又丧失劳动能力,还要花钱吃药。赵女士的丈夫觉得压力太大不堪重负,在家没事就跟赵女士吵架。
两个月前,丈夫一纸诉状,把赵女士告上法庭,说自己与赵女士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要求诉讼离婚。接到法院传票后,赵女士伤心欲绝。丈夫对自己无情,但是她却不能没有这个家,除了情感方面无法接受外,赵女士确实需要人照顾。
无奈之下,赵女士到江宁区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律师受理了赵女士委托后,告诉赵女士无须担心。根据《婚姻法》及关于离婚的程序和准予离婚情形的法律解释的相关规定,目前赵女士丈夫提起离婚的理由不符合离婚条件,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根据该法,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力。所以赵女士的丈夫想通过离婚把她甩掉是不可能的。
律师建议赵女士回家找丈夫好好谈谈,跟丈夫说明利害关系。如果其丈夫坚持要打官司,法援律师会全力帮赵女士应诉,讨回公道。(通讯员 吕霞 记者 贾晓宁)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