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分手打欠条事后不认 前女友讨债调解终如愿
2013年12月09日 15:0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22岁的姑娘小语(化名)和23岁的小伙子小王恋爱一年,其间小王为分手给小语写下一张欠条,后小语将小王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小王按照欠条偿还自己15000元。
小语称,自己和小王恋爱期间,两人的生活支出一直用自己的信用卡透支,恋爱一年共花了一万多元,分手时小王给自己打了一张一万五千元的欠条,但小王至今没有还钱,现在小王手机号也换了,自己无法联系上他,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王还钱。
小王称,自己和小语确实曾经是恋爱关系,后来因两人性格不合提出分手。小语为此找到自己家中,正好遇到自己和新女友在一起。小王说,小语为恋爱期间两人的共同花费不依不饶,因担心“两任女友”发生冲突,他才写下一张欠条,称自己借小语一万五千元,限期还清。
现小王认为欠条是自己被迫写的,两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且恋爱期间的花费应当两人分担,不应自己一人承担。
由于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被迫的情况下写的欠条,在法官的调解下,小王最终与小语达成还款协议,同意在今年年底之前偿还原告小语15000元。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