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学生上体育课摔伤 学校被判担责赔偿

2013年12月10日 09:1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学生白某在学校体育课的足球比赛中摔伤,遂将学校诉至法院索赔59万余元。近日,海淀法院判决,学校赔偿白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初三学生白某诉称,去年11月13日,老师王某在体育课上组织两个班级的男生进行足球比赛,作为守门员的他在扑球时左臂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手术加住院足足耽误了两周。法院经审理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责任,该案中,白某作为守门员在扑球时手臂触地受伤,与个人欠缺自我保护意识及动作的危险性有主要关系,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学校应承担小部分的管理责任,故判校方赔偿白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