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保安五六年 公司不给交社保加班无工钱
公司员工当庭拿回了工钱。
公司不给交社保,平时加班没工钱。经法院调解,今天上午,在海口某公司打工多年的林某终于当庭拿到了他近3万元的工钱,与林某一样拿到现金的,还有其他7位同事,他们共拿回了24万元。
10日上午10时许,41岁的林某说,终于可以用这些钱买一些年货了。据了解,林某原本是海口一公司的保安,在岗位上干了五六年,工资从最初的900多元涨到了1600多元,家里妻子、正在上大学的儿女以及年迈的老人等一家4口都靠着他的微薄工资生活,但该公司却迟迟没有为他买社保,也没有加班费等。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林某等桂林洋某公司职工11个人要求该公司为其购买社保等,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今年1月,林某等人向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费、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双休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费用。
5月,仲裁裁决决定公司要向林某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等共4万余元。然而,该公司认为裁决与事实不符,向海口美兰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林某约3.6万元。
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11月11日海口中院受理后,对双方进行调解。
10日,法院成功调解此案,表示在2006年到2013年1月之间,该公司与林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一次性支付林某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9137元。
“明年孩子上学的费用有了。”林某拿着近3万元现金说。“不管是仲裁还是一审法院都判公司支付我们相应费用,但是我们一直担心最后是否拿到钱,现在当场拿到,我和家人以及之前的同事们都感到很开心。”(记者 谈星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