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精神病儿子持棒打死母亲 法院决定对其强制治疗

2013年12月14日 16:18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李某持木棒将自己的母亲伤害致死,虽经法定程序鉴定李某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因此甘州区检察院向甘州区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李某强制医疗。记者12月12日从甘州区法院了解到,该院于12月11日依法作出决定,对被申请人李某强制医疗。

  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10月21日15时许,李某在甘州区三闸镇符家堡村自己家中,持木棒将其母张某致伤,后其母经抢救无效于10月22日死亡。经甘州区公安局法医鉴定,死者张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造成急性颅脑损伤,颅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颅内出血死亡。案发后,经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所鉴定,李某作案时及目前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甘州区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李某实施暴力行为,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被申请人李某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

  该案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强制医疗是新刑诉法规定的特别程序。新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兰州晨报通讯员 蔡秋红 记者 曹勇)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