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儿子持棒打死母亲 法院决定对其强制治疗
2013年12月14日 16:18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李某持木棒将自己的母亲伤害致死,虽经法定程序鉴定李某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因此甘州区检察院向甘州区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李某强制医疗。记者12月12日从甘州区法院了解到,该院于12月11日依法作出决定,对被申请人李某强制医疗。
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10月21日15时许,李某在甘州区三闸镇符家堡村自己家中,持木棒将其母张某致伤,后其母经抢救无效于10月22日死亡。经甘州区公安局法医鉴定,死者张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造成急性颅脑损伤,颅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颅内出血死亡。案发后,经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所鉴定,李某作案时及目前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甘州区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李某实施暴力行为,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被申请人李某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
该案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强制医疗是新刑诉法规定的特别程序。新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兰州晨报通讯员 蔡秋红 记者 曹勇)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