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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主任借职务之便伙同三人骗200万安置补偿费

2013年12月17日 15:13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瑶海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张某某等四人因合伙骗取政府拆迁安置房面积550平方米及拆迁补偿费、人口安置费等共计人民币1969919.6元,今天上午站在瑶海区法院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上午9时,瑶海区第一法庭内座无虚席,张某某、何某某、杨某某与何某四名被告人被带上了被告席。作为本案的第一被告,张某某被法警带领着走在了最前面。当回答审判长的问题时,张某某几次因哽咽发不出声来,庭审中,四人始终低着头,仿佛躲避着旁听席众人的目光。面对记者的拍摄,张某某低着头,努力地用戴着镣铐的双手捂住了脸,而何某某和杨某某则歪着头,尽量不让记者拍到正面。

  据悉,2008年,被告人张某某利用其担任原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居委拆迁安置人口审核小组成员、社居委计生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其余三被告人何某某、杨某某与何某,将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挂靠在其户内,伪造结婚证参与拆迁安置,以此多获得面积,其间共骗取房屋安置面积550平方米及拆迁补偿费、人口安置费等共计1969919.6元。

  2009年12月,四被告人向瑶海工业园管委会退还了安置房450平米,2013年4月、6月期间,被告人之一的何某某分别向市纪委和瑶海检察院退出涉案款8万元和20万元。

  对于本案,公诉机关瑶海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与其他三名被告人骗取政府拆迁安置房及相关补偿费用,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某在庭审中对此指控提出了异议,辩称自己在2005年~2009年期间只是负责两个村民组的计生工作,不负责拆迁安置工作,很多情况并不知情;对于利用伪造的结婚证参与拆迁安置等,张某某则当庭否认,称只是按照领导的旨意办事,对贪污罪不能接受。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本案还在审理中,相关后续本报将继续关注。(杨联文 杨阳 本报记者 王峰)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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