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涉黑组织暴力拆迁受审 辩称在帮政府做好事(3)
参与互动(0)部分强拆事件不了了之
一名辩护人在法庭上指出,刘如刚等人只是“打手”,如果要追究犯罪主体,应当追究拆迁公司,刘如刚等人只是配合拆迁。
据了解,胜利小区是柳州市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该市最早最大的住宅小区,原小区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居民约有1.9万人,小区内集中了大量的改制企业职工住房,由于建造时间久远且设计标准较低,配套设施落后,目前已出现诸多老化危旧现象,居民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中,生活质量很差,同时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实施危旧房集中区重新规划和改造势在必行。
记者从多户被拆迁的住户中得知,当时给被拆迁户的补偿标准是以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1∶1.2的置换比例补偿,另加5平方米,按成本价每平方米2000元购买,超过部分则按照市场价每平方米4800元购买。
2013年12月11日,记者来到胜利小区,发现涉及强拆的楼已经被全部拆掉,成为一片正在建设的工地。包围着工地的的广告牌上写着:“柳州十大民生工程”、“广西规模最大的住宅小区之一”、“仅需4999元/”,开发商为柳房公司。
记者联系到了时任柳房公司的负责人黄先生,他称柳房公司只负责投资,具体拆迁由政府招标,胜利小区当时没有暴力拆迁,“只是由于部分住户要求补偿过高,过程中断了一下电而已”。他说他并不认识刘如刚、李润蕾等人,他现在已经退休,不太清楚情况。
记者又联系了现任柳房公司的负责人张毅,他说此案和柳房公司没有关系,是拆迁公司“请错人了”。
记者联系当时让刘如刚、李润蕾实施胜利小区拆迁的聚恒公司负责人韦东,他以正在吃饭为由挂断电话,再拨打无人接听。
记者发现,类似的暴力拆迁在柳州并非孤例。据媒体报道,2010年,柳州市南环路一栋房屋及门面,在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拆迁协议,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就被一群手持棍棒和刀具的身份不明人员强拆;2012年,柳州市铝型材厂厂区内,一家租赁在该厂的企业保安遭遇拆迁人员持刀控制,厂区租户也被从床上拖出,房屋遭到拆毁;2013年,柳州市城中区的部分房屋也被强拆。
在当地采访报道了多起强拆事件的一名记者说,不少拆迁事件最后都不了了之。在他看来,用暴力手段能够迅速完成拆迁工作,恐怕正是房地产公司青睐刘如刚这种人的原因。如果拆迁形成了这样的习惯,将会给当地百姓带来灾难,也是对法治的践踏。
据多位柳北区市民反映,在当地流传着“只要认识刘如刚,没有办不了的事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公安局侦查员告诉记者,在刘如刚被扣押期间,依然有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系他,问他是否可以承接拆迁业务。
起诉书中明确指控胜利小区、滨江世纪城是黑社会参与的暴力拆迁,并写道“该犯罪组织在本市柳北区已经逐步朝着垄断拆迁工程的方向发展”。
此案庭审持续了两天,13日下午6时许,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记者 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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