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工程未开工自己先摔伤 各层发包人均赔偿
参与互动(0)六合一家公司将大楼一层大厅隔墙、电梯装修改造工程发包给关某,关某承接了此工程后,将部分焊接的工程分包给了金某,而金某又将其中的电梯扶手焊接工程分包给了周某。去年8月份,周某第一次去现场查看,从尚未安装扶手的二楼摔下去,全身多处骨折,索赔11万。最后法院认定,因为承揽人都没有资质,对应的3个发包人分别承担15%的责任,周某自己承担55%责任。
金某从朋友关某那拿到了一个装修工程,负责六合一家公司的玻璃安装和电梯扶手焊接。随后,金某又把其中的电梯扶手焊接“转让”给了周某。2012年8月的一天下午,周某带着工具和不锈钢材料到施工现场,准备安装和焊接自动扶梯旁的不锈钢护栏。为了能够更好地焊接和安装护栏,金某带着周某在施工现场查看了一番。两人一起沿楼梯而上,金某指着一处称需要焊接,周某转身的一瞬间从二楼楼梯拐弯的地方摔落下来。这个地方尚没有安装护栏,有5米多高,周某摔得多处骨折。
想到事发现场灯光那么刺眼,而且跌下去的地方居然既没警示栏又没有安全措施,周某向关某等人主张赔偿,但一直协商不出结果。他将该公司、关某、金某全部告上了法院,索赔11万多元。
六合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将工程发包给关某,又依次分包给金某和周某,但每个承揽人都没有相应的从业资质。法院认定,对应的发包人该公司、关某、金某均存在选任过失,分包承担15%的赔偿责任,周某自身有过错,承担剩余的55%责任。六合法院的王法官解释,此案中为一级一级往下承揽,构成承揽合同关系。在承揽关系中,一般发包人如果没有明显过错无需承担责任,所以此案中,周某自负主责。(通讯员 陆妍 记者 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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