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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空姐获刑减8年 订单无法核定逃税额

2013年12月18日 14:3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李晓航的妈妈在法院外哭泣。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昨天,离职空姐李晓航从韩国代购化妆品涉嫌走私案,市二中院重审后作出判决。法院认定李晓航偷逃税款8万余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与第一次判决相比,减判8年。但其父母认为应判缓刑,坚称要上诉。

  宣判后,取保候审的李晓航被当庭收监。

  >>庭审现场

  取保候审被告人被当庭收监

  昨天上午9点30分,因病被取保候审的李晓航和父母相互搀扶着走向市二中院西门外的安检大厅。李晓航梳着马尾辫,穿着黄色羽绒服,戴着大口罩,眉头深锁。见记者围上前,她摆摆手表示不能接受采访。

  李晓航的父母也都戴着口罩,她的母亲还拄着拐杖,“前两天因为想着女儿的事我精神恍惚,所以下楼的时候摔了,脚崴了,还没好。”

  走进安检大厅后,看上去比较虚弱的李晓航倚靠在座位上,与上次出庭受审时相比,李晓航显得有些臃肿。她的父亲说,女儿血小板老是低,只能靠药物维持,“吃了大量激素,所以现在已经胖得不成样子了。”他表示,希望法院判女儿缓刑。

  9点45分许,一家三口逐一安检,走进了法院。

  记者了解到,宣判从上午10点开始,但是直到10点45分,等候在法院门外的记者才看到李晓航的父母和律师出来,但没有看到李晓航。

  “他们把我孩子收进去了!”李晓航的母亲对着记者的方向哭喊着,一旁的法官搀着她,一直在极力劝说。记者随后了解到,李晓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未被判处缓刑,因此被当庭收监,将被送到看守所。

  >>法院查明

  往来电子邮件证明谋划走私

  开庭时,李晓航辩称其不知道携带化妆品入境必须申报,没有走私的故意。褚某辩称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石某也称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都请求轻判。

  但法院判决列出了褚某给李晓航发送的电子邮件,其中褚某在2010年8月5日发的邮件中写道:“少一点也好,我最近探探风声,我都被抓两次了,不能再贪了,一次少一点。”

  2010年10月7日发的邮件中,褚某又说:“今天你稳一下,看清楚门口不严再出去,别真出事。如果严的话你就可以先拿一部分出去,存外面,拿着你的当天护照和登机牌还能回到取行李大厅,就说忘了拿东西,再拿另一部分也行。因为这次东西有点多,你见机行事吧。”

  法院认为,经查,褚某与李晓航往来的邮件及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该二人对走私化妆品入境进行了共谋和分工,褚某还向李晓航传授逃避海关监管的方法,足以证明李晓航、褚某具有共同走私犯罪的故意;在案证据证明,李晓航、褚某、石某逃避海关监管,分工合作,褚某为李晓航提供账号、代为结算支付货款,李晓航、石某采用以客带货的方式,携带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李晓航辩称其不知道携带化妆品过关必须申报,没有走私故意,该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逃税数额

  指控逃税113万认定8万余元

  记者从此次判决书上看到,李晓航被认定的逃税金额发生了重大改变。

  根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与在韩国工作的北京男子褚某预谋,由褚某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由李晓航伙同男友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采用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通过李晓航和石某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牟利,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

  李晓航的辩护律师张彦称,检方指控的偷逃税款金额来源于海关抓获李晓航时,登录她在韩国免税店注册账号,并根据她在韩国免税店消费的金额算出的。113万余元由两部分组成,绝大部分是有订单没有现货的,而有现货部分的逃税金额为8万余元。

  张彦表示,对于没现货的订单部分,根据北京海关缉私局出具的工作说明,称他们向韩国使馆、韩国警方求证后,对于无现货的订单部分货物是否全部入境中国,没法提供证据。

  法院重审后最终只认定了有现货的8万余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分别于2011年4月1日、2011年8月30日,采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沈阳仙桃机场、首都机场无申报通道携带入境,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共计8万余元。

  法院认为,海关查获的化妆品均与相应免税店订单有较大出入,在案证据证明李晓航、石某将订单上的货物全部携带入境的证据尚不充分,故以订单为依据核定的偷逃应缴税款项不具有确定性和唯一性。法院按照对查获的化妆品核定的偷逃税款额予以认定。

  >>家属态度

  认为应判缓刑坚称要上诉

  法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褚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2万元;判处石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罚金2万元。

  对此判决,李晓航的父母非常不满,认为应判缓刑,并坚称要上诉。“我女儿病成这样,她进了看守所可怎么行啊?”因为过于激动,李晓航的母亲一度晕倒在法院大门外。

  李晓航的父亲告诉记者,李晓航的血小板下降很快,加大药量后才上来。医生曾告诉他们,李晓航血小板如果反反复复升降,容易向白血病方向发展。

  李晓航的辩护律师张彦说,李晓航当初被取保候审,就是看守所根据其病情要求的,“不排除病情恶化,会继续被取保候审”。张彦律师说,法律规定,犯走私普通货物罪,逃税15万元才能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晓航逃税8万余元等于被顶格判处,比照其他法院的同类判决,这个数额都可以适用缓刑,再加上李晓航身体有严重疾病,法院判其实刑做法不妥当。“虽然法院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但是我们认为应该更人性化考虑。”他表示会尽快写上诉状,理由就是量刑畸重。

  >>案情回放

  2011年8月30日1982年出生的离职空姐李晓航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羁押,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2012年6月25日李晓航等三人被提起公诉,涉嫌逃税金额113万元。

  2012年8月1日案件审理期间,她因病被取保候审。

  2012年9月3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晓航等人逃税金额为109万元,分别判刑11年、7年和5年。被告人上诉。

  2013年5月2日北京市高院裁定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市二中院随后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2013年12月17日李晓航等三人重审后被认定逃税金额8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半和2年4个月。被取保候审的李晓航再次被逮捕,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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