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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持木棍匕首抢劫路人二十元 最终获刑三年多

2013年12月19日 13:41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陈某仁手持木棍、匕首威胁路人交出现金。记者今天获悉,10月22日,龙华法院依法判决陈某仁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现年29岁的陈某仁原是海口市某饭店的厨师。今年4月29日3时30分许,陈某仁在海口市海秀中路裕庄大厦门口处遇见独自一人的严某凤。陈某仁见四下无人,便从路边捡起一截木棍,一手持木棍顶住严某凤后背,一手扣住严某凤脖子,威胁严某凤交出随身现金。严某凤随即将20元交了出来。陈某仁还胁迫严某凤说出自己的工作单位、名字及电话号码等,后陈某仁逃离现场。

  2013年5月1日22时许,陈某仁携带一把匕首,来到位于海口市海秀中路的严某凤工作的KTV找严某凤,严某凤随即报警,陈某仁被民警抓获。(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黄燕)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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